1. 配送費用將會提前報價告知,若有疑慮歡迎洽詢客服中心。
  2. 運送之貨品將置於您指定的地點,恕不提供既有家具、設備之搬動服務。提醒您,務必保留足夠空間安置與裝設本產品。
  3. 由於本貨品為重型貨物,配送地點若無電梯、但需人工搬運,將會酌收 $75每層樓之搬運費用(樓梯6階以上~17階算一層樓,以此類推)。由於人力限制,恕不提供超過6層樓的人工搬運服務。樓中樓,地下室或途徑公共空間有階梯者,需先留意酌收之情況。
  4. 司機可停車下貨地點(大樓車道、停車場、規定之臨停區、卸貨區等)至客戶指定運送地址若超過50公尺(大廳、走廊、公共空間等),第二個50公尺(含)起,將酌收搬運費用 $75每50公尺,需先告知註記,並留意酌收情況。
  5. 若無註記搬運需求,貨品將預設運抵至大樓(社區)管理室、門口或與地面相連之同層公共空間等候收件者或其代理人簽收。若臨時有搬運之需求,仍可按運送約定進行服務,但須留意上述酌收費用之情形。
  6. 更改服務時間,運送需於前兩日提前完成更改或取消。如貨品已在途中而取消貨運服務,則無法辦理貨運退費。並且如未能及時提出或無故取消,將可能收取車馬費。
  7. 請務必確保電話暢通,避免二次運費。若客戶指定特定時間,因需指派專車,而將會收取不等費用。

託運條件與條款

第一條

託運人同意委託職人咖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代表向運送業者洽辦貨品託運,並同意將個人資料(姓名、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本公司、關係企業、附屬機構及委託處理事務或合作之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貨品運送人),於中華民國境內作貨品運送、與本人聯絡、調查及管理正當業務需要範圍內之使用。如託運人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或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等情事,本公司將無法提供相關受託代洽託運服務,運送人亦無法提供運送服務。

本公司保留託運人之個人資料期間以完成前揭特定目的之必要期間及本公司營運期間為準,惟如法律另有規定或許可更長之期間者,不再此限。託運人依法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之權利,如欲行使前揭權利,請洽本公司客服中心。

第二條

  1. 託運人應就託運單之內容詳細填載,倘有疑義或地址不明者,本公司及運送人得查詢確認之。
  2. 填寫如有虛偽不實而造成傷害時,本公司及運送人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條

託運原則以本產品之原包裝(含內包材)進行寄收件,否則本公司及運送人得拒收或要求另妥善之包裝。若有寄件需求、但原箱丟失,可註記購買,由運送人取件時交付,費用由託運人負擔。

第四條

若有下列之貨品或情況發生時,本公司及運送人得以拒絕受理服務,並概不負遺失、毀損、遲延送達等賠償責任。

  1. 貨品不適合本託運條件與條款規定。
  2. 託運人未詳實填寫託運單。
  3. 託運人要求未經運送人同意之額外負擔。
  4. 託運貨品非為託運人向本公司購買之貨品。
  5. 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政府管制之情事發生時。

第五條

運送人於運送中得知貨品不適於受託運送時,如有安全上之考量,於必要時得以及時卸貨處置,其所需之費用應由託運人負擔。任何因此所致之損害,託運人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託運人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僅受託運人委託代為洽請運送人辦理貨品託運,貨品運送契約成立於託運人與運送人之間,因貨品運送所生之一切權利義務由託運人與運送人依託運條件與條款進行處理解決。

第六條

託運人同意貨品得交付之對象包含:

  1. 交付地點為住宅時,以社區管理人、家屬、同住者等類此之人。
  2. 交付地點非前項之情況時,得以管理人、同事等類此之人。

第七條

收件人之身分無法確認或收件人(含第六條之對象)拒絕收受或有其他理由無法收受時,運送人得要求託運人在相當期間內對貨品做處置指示,否則運送人不負遲延責任及託運人應負擔保管所生之費用。

第八條

運送人於下列事由致發生或品遺失、毀損、延遲等損失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 因罷工、怠工、社會運動事件或刑事案件所致者。
  2. 因無法預知、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機關之管制所致之交通阻礙。
  3. 因天災如地震、海嘯、大水、暴風雨、山崩等所致者。
  4. 因法令或公權力所致之停止運送、拆封、沒收、查封、或交付第三人者。
  5. 委託單記載錯誤,或因託運人、收件者之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者。

第九條

  1. 運送人就貨品遺失所產生之損失,將按貨品之價格為賠償上限(於發送地之貨品價值),若有不可抗力之因素,則不予賠償之。
  2. 運送人因貨品毀損所產生之損失,以貨品之價值為基準依其毀損程度進行賠償,其上限不超過產品價值。
  3. 如有發生貨物遺失、毀損、延遲送達所產生之損害時,運送人就該貨品亦僅於該貨品之價值為賠償上限。

第十條

託運人(收件者)應配合事項

  1. 託運人須確保有足夠的通道和空間以便利運送,若宅配到府後,始發現實際環境無法安全配送,將不再勉強配送且可能託運人須負擔額外之費用。
  2. 當貨物抵達時,託運人須立即檢視貨件外觀,看有無明顯損傷或缺件。
  3. 貨物完成送達後,託運人需簽名,以證明完整送達。如有物件遺失或外包裝損毀情況,請聯絡運送人,如外包裝完整,但拆開後發現貨品短缺或損傷情況,請聯絡客服中心。
  4. 以下的情況,可能要求額外付費:當貨物送達,如遇無人簽收,或有無法送達之情況,託運人須負擔再次運送之費用。

第十一條

如送貨時收件人無法收貨,貨物將先退回本公司寄放。自寄放日(含)起第14天,如客戶未領取,即拋棄此商品所有權,並同意本公司自行處理,意即不退還商品或是等值金額即任何費用,本公司亦同意不得再向顧客收取倉儲費用。

第十二條

上述條款未規定者,悉依一般相關法令或習慣處理之。